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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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领导人 任期: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 任次:第10任
职位:领导人 任期:2004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任次:第11任
陈水扁(1950-),出生于台湾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祖籍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太平镇白叶村,为佃农之子。台湾律师、政治人物,曾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民主进步党党主席、台北市议员、立法院立法委员、台北市市长等职位。陈水扁是台湾地区第二位民选领导人,也是首位非中国国民党党籍的民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因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同时也是首位遭收押监禁的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
1951年2月18日,陈水扁出生在台湾省台南县官田乡西庄村一个世代贫困的农民家庭。父亲陈松根是佃农与长工,母亲李慎为不识字的家庭妇女,陈在家中四个孩子中排行老大。
然而,家境贫寒未能妨碍陈水扁的学业,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优异。1963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从隆田小学毕业,并获得"县长奖",被保送至曾文中学初中部(现为麻豆国中)。1966年6月,陈水扁以初中第一名毕业直升至曾文中学高中部,次年台南一中。1969年6月,陈又以高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于同年8月以第一志愿考取台湾大学商学系工商管理组。
1969年底,台湾举行"第一届中央民代"增补选举,受著名"党外"人士、已故前民进党主席黄信介竞选演讲的影响,陈水扁决定弃商学法,并不顾家中反对而退学。次年8月,陈水扁以唯一志愿、全系最高分被录取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在大学期间,陈水扁非常活跃,曾先后任台大法律系刊"法讯"总编辑、法学院刊物"台大法言"社长。大学三年级时,陈以全台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律师。1974年6月,陈水扁以第一名成绩自台大法律系毕业。
大学期间,陈水扁在某次旅北同学会中与曾文中学初中小他一届的学妹——就读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地政学系(现国立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的吴淑珍开始熟识,后来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然而吴淑珍出身医师家庭,家境富有,与陈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吴淑珍父母反对交往,吴淑珍最后仍执意嫁给陈水扁。
1975年2月,陈水扁与中学时的校友、同乡吴淑珍结婚。从1977年直至1979年"美丽岛"事件发生前,陈水扁在台北市华夏海事商务法律事务所工作,致力于海商法案件代理,并成为台湾海商界颇为有名的律师之一,曾出任阳明海运等公司的法律顾问、长荣海运公司的诉讼代理律师。
1979年底的美丽岛事件是陈水扁踏入台湾政坛的契机。为美丽岛事件被告延揽律师的张德铭找到陈水扁,希望陈水扁能出面辩护。由于当时中国国民党一党专政,政治气氛十分紧张,所以陈水扁虽有意愿但不敢冒然应允。陈水扁请教了大学恩师的意见,但未获得支持。之后他询问妻子吴淑珍的想法,吴淑珍支持陈水扁为人权发声,于是陈水扁成为美丽岛事件被告辩护律师团的一员,负责为主犯之一的黄信介辩护。美丽岛事件被告的辩护律师团共有15位律师,因本案而声名鹊起,其中多人后来都成为党外运动的重要人物,例如张俊雄、江鹏坚、尤清、谢长廷、苏贞昌等等,陈水扁也从此开始积极参与党外运动。
1981年,陈水扁参选台北市市议员,并以最高票当选。12月14日,陈水扁正式就职台北市议员。
1984年,陈水扁担任由黄信介等人创办的蓬莱岛杂志社社长,杂志社的宗旨是"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
1985年,陈水扁辞去台北市市议员职务,回故乡台南代表党外人士竞选台南县县长。激烈的竞选期间一度自称被当权的中国国民党下毒,并吊着点滴躺在担架上于政见发表会场做悲情诉求,最终以约1万票的差距败于国民党籍参选人李雅樵。败选翌日,妻子吴淑珍在陪同谢票的行程中遭张荣财所驾驶的拼装车撞伤,导致下半身永久瘫痪,胸部以下丧失知觉。虽然事后调查认为此案纯属不幸的交通意外,陈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诉,但此后陈水扁仍屡屡谎称"吴淑珍遭来回辗压3次",刻意嫁祸为"国民党策划的政治车祸",得到了许多人的相信、同情与支持。
1994年,升格为直辖市后的台北市长首次进行市民直选,陈水扁当选市长。
1999年陈水扁出访外国进行"学习之旅",并出版《台湾之子》自传书为其参选200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铺路。
2000年,陈水扁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于5月20日就任第10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实现台湾地区的首次政党轮替与政权和平转移。2004年,陈水扁连选连任。
2005年,高捷弊案爆发,民进党党主席苏贞昌首先辞职下台,而行政院长谢长廷也稍后向陈水扁请辞。
2006年5月16日,台联党中央政策会在"扁政府执政6周年总体检与新期待"座谈会上公布,通过对国内100个民间社团进行的问卷调查得出结果,对于陈水扁6年来的施政,满意率只有5.8%,不满意率高达88.4%,陈水扁支持率从六年前79%降到5.8%。
2006年6月,立法委员丁守中等人提案罢免陈水扁,连署者为全部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所属之党籍立法委员。一般认为,陈水扁的亲信与家人涉及诸多弊案是国亲两党提议罢免的主因。2006年6月27日表决时,民进党强势动员党籍立委不进场投票,台联则动员集体投废票,因此虽然中国国民党、亲民党及无党籍立委皆投赞成票,但投票结果还是无法超过三分之二法定门槛,该罢免案宣告不予成立,也就是不另举行罢免公民投票。
2006年7月15日,多数亲绿人士与学者,发表"民主政治和台湾认同的道德危机"声明(七一五声明),呼吁陈水扁慎重考虑辞去职务,认为若陈水扁辞职,可为台湾民主树立难得的范例。
2006年8月起,在媒体报道国务机要费的可能滥用与第一夫人吴淑珍女士的大批珠宝来源可疑以及女儿的管家支领国家薪水等丑闻后,前民主进步党主席施明德发动群众募款。施明德原先同意以和平静坐的方式发起"百万人民倒扁运动"、要求陈水扁下台。虽然是空前的十数万人和平游行,但最后陈水扁并未因此下台。
陈水扁在2008年5月20日卸任前多次表示,卸任后将成为终身的台湾志工;并且在卸任当天依约排定了许多的志工行程。不过他在卸任一小时后(当天上午10点),就因国务机要费案遭到检调机关侦办。此后陈水扁官司缠身,先后因"柔性政变"诽谤案、雷学明案而出庭应询。
2008年11月12日,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以涉嫌贪污、洗钱等重罪为由收押禁见,成为台湾地区首位遭收押的卸任领导人。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陈水扁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褫夺公权终身,之后的2009年9月24日,于台湾高等法院第四度被判延押。2009年10月8日,陈水扁委任律师团提出抗告成功,再度召开羁押庭,直至2009年10月9日,台湾高等法院于凌晨00:15分再度宣判第五度延押。2009年12月17日,高院裁定陈水扁第六度延押。二次金改起诉后,2010年2月8日,高院第七度裁定陈水扁延押。二审辩论终结后,2010年4月16日高院第八度裁定陈水扁延押2个月。2010年6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判处有期徒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2010年6月18日,高院第九度裁定陈水扁延押至8月23日。2010年7月19日,高院将全案移审至最高法院,高院并召开移审羁押庭,裁定将陈水扁再延押3个月。2010年12月2日下午,已经在台北看守所羁押734天的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被囚车送往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12月7日被判服刑17年半。2013年6月2日晚间九时许,陈水扁在舍房浴室以毛巾勒颈企图自杀,但立即被看护救下。
2020年1月12日,陈水扁在脸谱网发文宣布退出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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